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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批!甘井子区教育局最新公布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740次 更新时间:2024/2/28 9:37:08

 

甘井子区教育局公布2024年第一批

违法办学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校外违规培训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依规打击校外违规培训行为。现将我区2024年第一批校外培训违法办学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大连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当事人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教育咨询公司名义对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所指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并结合《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要求,甘井子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罚款27576元的行政处罚。


二、大连乐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当事人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教育咨询公司名义对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所指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并结合《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要求,甘井子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罚款17187元的行政处罚。
甘井子区教育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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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井子教育

编辑:盼盼

美编:王蕊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主编:鲁菲

监制:穆军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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