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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3家火灾隐患单位被处罚! | 来源:大连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671次 更新时间:2024/2/25 12:27:53 |
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近期在全市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现对3家隐患单位进行曝光
督促相关单位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馨香阁宾馆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延安路南段273号1-5层的馨香阁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未朝疏散方向开启、封闭楼梯间防火门缺少闭门器。存在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馨香阁宾馆8375元的行政处罚。
金玛家和加盟店
执法人员在对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二段二号一楼的金玛家和加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散货仓库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第 7.8.2.d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花园口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场所散货仓库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名门壹号娱乐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西岗区新开路65号锦绣大厦B1-2号的名门壹号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二层南侧卫生间的末端试水装置无压力,自动喷水管网系统故障无水;二层南侧的消火栓管网内故障无水,不能正常工作,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以上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并处8825元整的行政处罚。
大连发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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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陈紫璇
资料: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姜赟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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