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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275次 更新时间:2023/12/9 14:41:25 |
12月8日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
5起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
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现公布5起违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大连某保健食品零售店发布含有法定禁止性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广播媒介广播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等禁止性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含有法定禁止性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
典型案例二
大连某百货商行发布食品具有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网店”对经营的食品进行具有“抗衰老”“改善睡眠”“提高免疫力”保健食品功效等虚假广告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食品具有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4倍罚款。
典型案例三
大连某海洋生物有限公司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食品的虚假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包含“常食用海参能够预防心脑血管、降血压、激发造血功能、抑制胆固醇的合成、调解血脂、抑制癌细胞的作用”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在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5倍罚款。
典型案例四
大连某母婴用品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店内销售柜台将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构成了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
大连某药房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药房内销售柜台将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构成了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号:dlsscjgj)
编辑:小刚
美编:王蕊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主编:鲁菲
监制:穆军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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