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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 |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834次 更新时间:2023/11/28 9:10:52 |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孙霞
2023年以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线索共享、联合执法,共同查办了一起重大环境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案。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公安三部门充分发挥了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多部门联动执法以及行刑衔接办案机制的强大作用,为严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犯罪积累了宝贵实战经验。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并结合前期摸底排查掌握的线索,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的大连金钥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验室存放一批未开封废水水样,但对应的检测报告已编制完成,现场实验人员无法解释原因。经调查询问,该公司技术负责人承认,该公司业务规模大、人员不足,为节省时间,废水检测中,除铅、铬、镍等重金属指标外,水样中的常规指标往往会根据以往数据或在线监测设施显示的数据上下浮动编造出检测结果。经研判,金钥公司涉嫌环境违法犯罪,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大连市公安局,并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工作组进驻该公司,对其近期出具的3000余份检测报告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报告原始档案、实验记录、分析图谱、原始台账以及员工出勤记录等信息逐一甄别。公安部门对涉案人员予以控制,并逐一进行询问,同时调取企业收支账目,核实涉案金额、收取款项等情况,进一步锁定该公司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证据。经三部门查明:2021年3月份以来,金钥公司采取“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伪造监测时间或签名”等手段,共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621份,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查处情况
金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及《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大连市公安局。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并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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