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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意帮忙丨长沙一小区电梯三面都是按摩广告,业主感觉“被冒犯”,多方回应
来源:潇湘晨报 网易号 点击数:712次 更新时间:2023/11/27 10:56:21

11月26日,家住长沙市英郡年华小区的熊先生向晨意帮忙记者反映,小区电梯内的三面墙都贴满了上门服务按摩广告。

这些广告画面上都是身材凹凸有致的年轻女技师,甚至更有广告语写着“上门按摩,全天不打烊”,业主们认为,这样的广告语和图片选择上的“露骨”让观看者感到不适,甚至担心引起未成年的强烈好奇,让本该正常的按摩服务显得格外别扭。

11月26日上午,晨意帮忙记者到来到小区。此前物业已经撤下两处广告,还剩下一处仍未处理。

小区电梯内的三面墙都贴满了上门服务按摩广告

电梯三面都是按摩广告,有孩子问家长“这是什么”

熊先生是长沙市英郡年华小区的一名业主。最近他发现,小区电梯的广告牌上出现了“露骨”的广告。

熊先生说:“我觉得对小孩影响很大,上次我就听到有小孩在电梯里问自己妈妈这个是什么意思?”

11月26日,晨意帮忙记者来到该小区。此时小区已经撤换掉了两块广告,剩下一块看上去较为正常的广告。但是实际扫描二维码链接进入之后仍然能够看见,APP在理疗师的选择上,点击进入能看到各种理疗师穿着性感,甚至穿着黑丝等非职业性的服饰的照片,并且平台对于理疗师的定位更多是强调本人的长相和性格,而非按摩的专业性,还可以查看生活照。

APP上的广告非常露骨 页面截图

同在一个小区的申女士也表示,11月25号电梯里三面广告还在,下午拆除了两块,只剩下一家按摩店,小区的的业主对于这样的广告感到“被冒犯”,认为物业的管理和审核没有及时和业主沟通。“电梯是公共区域,物业需要跟业主商量,有些广告是不能进入的,业主对于受益和引进规则标准都不知情。”

电梯里三面广告还在,下午拆除了两块,只剩下一家按摩店

“我们小区已经被这个按摩到家的广告给包围了,一打开电梯全部是看到这样的广告。”对此申女士这样表示。

多方回应:需要提供证明是违规广告证据,后续等广告公司处理

在现场访问中,对于“小区物业是否知情广告内容涉嫌擦边仍然投放?”和“是否和业主有过通知协商”等问题,一名当天值班的男性工作人员未进行答复,表示需要等周一上班联系相关负责人。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小区物业“是否征求业主同意”?物业表示“无法回答”。

工作人员在电话表示“如果觉得广告有问题,就需要提供是违规广告的证据”,物业已经在周五经接到了业主的反馈,撤掉了两家的广告牌,只剩一家广告牌。在被问到后续的处理是否会下架这家仅剩的广告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联系了广告公司,下不下架是广告公司的事情,违不违规是政府说了算”物业的后续的处理方案需要联系广告公司。

和物业方沟通之后,记者根据仅剩的一块广告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了商家,询问是否曾有收到有物业和业主对于广告的投诉,该店表示表示不知情,需要跟主管联系确认。

律师:业主对电梯广告有选择和监督的权利

怎样去定义这种广告是否违规,涉及色情淫秽?业主们如果要求撤掉这些广告,该怎么处理?对于小区里的广告,物业是否需要同业主协商或者说怎么样协商?晨意帮忙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的意见。

刘明律师表示,广告法第九条第八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为了不明目张胆的违反法律规定,传播淫秽、色情等内容,很多企业都会选择打擦边球,选择风险更小的低俗营销。是否涉嫌低俗营销。

刘明介绍,业主们如果要求撤掉这些广告,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处理最终由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可以处以下架广告、罚款等处罚。

对于物业和业主双方对于广告投放的知情权等的关系,根据《民法典》第271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之规定,凡是在电梯、宣传栏等小区公共区间内以商业广告获利的行为,都应当经业主同意,业主对电梯广告有选择的权利。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 实习生黄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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