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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164次 更新时间:2023/11/9 8:43:17 |
日前
普兰店区纪委监委
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原普兰店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正局级督导员孙保兴
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4年12月,孙保兴在退休后,担任大连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副经理期间,为使其公司中标原星台镇塔南村某工程监理项目,安排其他两家监理公司陪标,并指使其公司两名职员分别作为另两家监理公司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最终其公司以最低价中标,破坏经营环境。2023年3月,孙保兴因恶意串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普兰店区同益街道林业站
原站长李顺升
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9年,时任同益街道林业站站长李顺升,在某公司实施同益街道移民小区绿化工程过程中,将自己种植的1300余棵元宝枫树苗出售给该公司用于该项目绿化,破坏经营环境,李顺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李顺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
原副局长滕远
破坏政务服务环境等问题
2020年1月,时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滕远在兼任区畜禽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某禁养区养殖户找其帮助办理养殖场搬迁补偿事宜,送给滕远2万元现金,滕远予以收受并用于个人消费,破坏政务服务环境,滕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滕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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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莲城清风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魏红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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