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儿子溺亡16年后父亲跳河救人牺牲,珠海政府奖励110万元,广东此前已有多人被重奖
极目新闻记者 满达
珠海香洲区南屏钢便桥上,一男子跳河轻生,54岁木工曾维龙和外卖小哥邹立彬先后跳水施救,曾维龙因体力不支不幸牺牲。更令人唏嘘的是,16年前,曾维龙的儿子在老家溺水身亡,16年后,曾维龙为了救别人的儿子,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10月31日,珠海市见义勇为网宣布,曾维龙、邹立彬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珠海政府奖励曾维龙10万元并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100万元。
54岁的曾维龙是湖南邵阳洞口县黄桥镇龙潭村人,1999年来到珠海谋生,白天从事装修木工工作,晚上则开网约车补贴家用。10月17日下午5时许,曾维龙驾车经过南屏钢便桥,看到一名男子翻越围栏跳河。他立即将车停在路边,奋不顾身地从桥上跳入河中救人,之后外卖小哥邹立彬也跳河救人。遗憾的是,曾维龙因体力不支不幸牺牲。
曾维龙游向溺水者(图源:网络)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曾维龙的大儿子16年前在老家邻村溺水身亡。他和妻子另外还有3个孩子,其中两个还在读初中,洞口老家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今年国庆节期间,曾维龙刚回老家陪母亲过完80岁生日。
据珠海市见义勇为网10月31日消息,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南屏钢便桥救人事迹在经过珠海市见义勇为网站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后,曾维龙、邹立彬于10月31日被珠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
曾维龙(图源:网络)
在这次勇救落水者事件中,曾维龙奋不顾身救人且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表现特别突出,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奖励10万元,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100万元。邹立彬积极救人且表现突出,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奖励1万元。
另据邵阳日报报道,目前在珠海的30多家湖南商会、联谊会、同乡会为曾维龙遗属募集到了30多万元的善款。
10月31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曾维龙在老家的邻居刘女士。她介绍,她家和曾维龙家相隔百余米,她已从邻居那里得知,曾维龙家属获得百万元抚恤金一事。“他还有两个小孩在读书,老家有80岁的老母亲,他为了救别人牺牲了,重金抚恤也能缓解这个家庭的经济压力。”刘女士说,她听说曾维龙会回老家安葬,但还没回来,他家里目前是关着门的。
另一位邻居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她是这几年嫁到村里来的,和曾维龙家隔得很近。每年春节,曾维龙一家都会回老家,还会到她家来坐坐。“我和老公都叫他叔叔,他很和蔼。”该邻居称。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广东曾多次重奖见义勇为牺牲者。2013年8月10日,云浮市新兴县,年仅10岁的贵州少年崔勇浪见义勇为,在救落水同伴时不幸身亡。2014年6月,广东省政府颁发的100万元抚恤给金崔勇浪父亲。
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因制止正在发生的盗窃行为与犯罪嫌疑人搏斗,被捅刺数刀及为拯救落水群众而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周春生、黄执天、张德辉、林久扬、许保胜、许建民和高飞等7人,其行为经调查核实,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公安厅对高飞等7人家属各发放一次性抚恤奖励金100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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