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政府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92岁老人因烧秸秆写检讨,村主任:考虑到他年纪大了,只罚了100元
来源:大河报 搜狐 点击数:1345次 更新时间:2023/9/6 12:25:06

原标题:92岁老人因烧秸秆写检讨,村主任:考虑到他年纪大了,只罚了100元

9月5日,一张老人手持检讨书的照片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热议。

这份检讨书写道:我是XX村二组村民刘某某,现年92岁,没按上级严禁秸秆焚烧的要求,在地里焚烧秸秆,被区领导发现,经村干部批评教育,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永不再烧秸秆。

有网友评论称,公开老人手持检讨书的照片非常不妥。也有网友评论称,让九十二岁的人写检讨,“乱七八糟”。

9月5日晚,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获悉,上述事件发生在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流西河村,村主任黄慧向记者证实了上述照片的真实性。

“是区里巡查拍照时发现地里有烟,就叫我们去处理的。”

她向记者表示,近期南郑全区在推动秸秆禁烧工作,村委每天都在通过广播、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宣传禁烧秸秆,老人焚烧秸秆是今年村里的首例,“考虑到老人年龄大了,就罚了他100块钱。”

“他也知道秸秆焚烧是要接受处罚的,这几年每年都在宣传禁止焚烧秸秆,也不是今年才开始的。”黄慧称,处罚老人后,出于警示目的将处罚情况在群里向村民进行了同步,但不知照片为何会在网上传播,“也就是让老百姓知道这个事情,我们在处理这个事情之前,在群里也跟老百姓说了不能焚烧秸秆。”

此外,黄慧向记者表示,焚烧秸秆最多可以罚款500元,“我们的目的是说服教育,我们不愿意去罚款,因为老百姓本身也挣不到钱。像今年这种头一例,罚了100块钱,就是象征性的。”

记者注意到,2023年5月9日,南郑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南郑区召开秸秆禁烧工作调度会》 的文章,称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的禁烧目标。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广东一高校食堂档口因饭菜低于13元不涨价被罚,校方:已纠正承包方 下一篇:祖坟老树被砍,没有任何赔偿,只有一堆退还的木头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