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单位交”和“自己交”
缴费标准有什么区别?
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
有哪些不一样?
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养老保险问题
8月28日
大连市人社局梳理了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五大不同点
看后再也不会弄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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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者参保范围不同
解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1.各类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市户籍以及持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
二者缴费标准不同
解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多缴多得。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中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基金筹集模式。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 200 元、300 元、500 元、800 元、1000 元、2000 元、3000 元 7 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其中:缴费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500元补贴70元;800元补贴100元;1000元补贴120元;2000元补贴220元;3000元补贴320元。
3
二者领取待遇条件不一样
解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条件
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
二者待遇计发办法不一样
解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5
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两者处理方式不一样
解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时缴费不足15年的
1.2011年4月1日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2011年4月1日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2011年4月1日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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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晚报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唐东丽
编辑: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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