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惠群 孙丹丹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陈雨萌
个别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进货查验不严,经营条件不达标等问题。按照《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我市以“四有五不”为基本准则全面规范农村地区(含涉农街道)食品经营行为,到今年年底,农村地区将有50%以上食品经营店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在我市一些涉农街道,中小超市往往是附近居民以及游客团体购物的主要场所,其“四有五不”执行得怎么样?近日,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局和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管人员一起来到革镇堡街道部分超市进行了督导检查,结果发现,这些涉农地区的超市不仅颜值大有提升,一些独特做法也让人眼前一亮。
超市设立“食品下架箱”
在一些农村超市,人们普遍担心会不会买到过期食品。在革镇堡街道新华商店,店主朱女士指着身后的食品周转箱说:“店里一些临期食品,都被我放在了这个箱子里。”她几乎每天都要盘点货架,发现就要到期的面包等食品,就放进这个箱子退给厂家。
进货凭证“卷起来”
进货凭证是一个食品经营店做买卖的根基,是店主采购的证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依此厘清责任,执法人员也可以据此快速找到问题根源,但大量的票据找起来相当麻烦。在笑哈哈超市中革店,店主袁女士创新了一种保存进货凭证的方式。只见一个塑料盒子里放着很多个塑料袋,随机拿出一个塑料袋,袋子上写着“3月份”,打开后里面有很多纸卷,每个纸卷最外层都标注着日期,纸卷用一根橡皮筋捆上。“我把每天的进货凭证卷成一个纸卷,这样找起来特别快。”袁女士说。此外,袁女士还非常细心地用一个厚本子建立了日进货台账本,每天从谁手里进货,都一笔笔清清楚楚地记在这个本子上。
“这个保留进货凭证的方式非常好,既便于自己管理,又有利于监管部门检查,可以说是双赢,我们已建议辖区内有条件的店主都来学一学。”甘井子区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科工作人员表示。
上半年规范化食品销售店达标率为36.52%
为稳步推进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在甘井子区召开了全市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现场及线上同步推进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统一印制“四有五不”宣传页等,指导涉农基层局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把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困难,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食品销售店有5933家,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累计达2167家,达标率为36.52%。
市市场监管局还组成2个督查组,以暗访的方式对部分涉农地区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正,要求立即整改,并反馈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针对部分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预包装食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且同批次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不齐全等问题,下发工作要求,指导涉农基层局结合“四有五不”规范化建设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农村食品销售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采购、销售加贴、补印或者篡改日期标识、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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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五不”
一、有公示 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健康证、公开承诺和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等。
二、有形象 卫生整洁,设施工具清洁,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设有防尘防蚊等设施。
三、有票证 装订食品进货票据,查验食品合格证明,留存供货商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有自查 定期查看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或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做好记录,问题食品及时放入食品下架箱。
五、“五不”
1.不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许可条件。
2.不经营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等不合格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不经营过期、“三无”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品。
4.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5.不使用无合法来源的油脂和劣质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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