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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大连市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二)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1052次 更新时间:2023/8/3 9:00:37

食品安全你我他

主办:大连市委宣传部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仰山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本案原告为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该涉案专利申请于2019年9月。原告主张被告生产过程中,某特定工艺使用的工装挂具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被告主张其于2018年10月完成被控侵权设备的设计并在原告申请专利保护前,已经使用该设备进行生产,与多个案外人订立实施该工艺的产品加工订单,且一直使用该生产设备实施该工艺加工。同时被告提供了相关证明。

法庭结合被告邮箱图纸的具体内容,认定被告主张的其系根据图纸设计的被控侵权设备有较高的可能性。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A食品公司于2008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独占B系列注册商标的国内许可使用权及针对侵犯商标的行为进行维权的权利。被告A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总部管理(不从事餐饮经营),该公司注册了C系列商标。被告A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多人签订《加盟合同》,授权加盟店进行C炸鸡汉堡品牌的经营,提供炸鸡汉堡制作技术,为加盟店统一装修并提供设备、牌匾,加盟店在店铺招牌及商品包装袋上使用C商标及拼音首字母标识。

原告认为,被告的授权加盟店与原告经营同种商品及服务,其授权加盟店统一使用C商标的文字及图形,在字体、颜色、布局方面与原告的B系列注册商标高度近似,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

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的名称不得含有A字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83000元。

申报出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8月,大连海关隶属北良港海关在查验一批出口圆珠笔时发现,该批圆珠笔虽在外包装箱上采取不带任何标识的“中性包装”方式,但打开包装后发现,圆珠笔本身均带有“PILOT”商标标识,涉嫌侵犯株式会社百乐在海关总署备案的“PILOT”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清点该批涉嫌侵权圆珠笔共计24万支。同一时间,大连海关隶属大窑湾海关查获涉嫌侵犯“三菱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圆珠笔3050支。

上述两起案件经海关调查,相关企业申报出口的圆珠笔均为侵权商品,北良港海关、大窑湾海关遂对相关企业作出了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侵犯中小学教科书著作权案

执法人员对大连市某书店依法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 在该书店货架上存放有《语文》三年级上册、《数学》八年级下册、《英语》九年级上册等39种共计404本中小学教科书正在销售,涉案出版物颜色发暗,字迹不清晰。后经鉴定,涉案出版物均为“盗版图书”。经调查,该书店销售盗版中小学教科书超过500本。

行政机关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立案,涉案当事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

2021年6月,A与B双方签订《代运营服务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为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协议订立后A为B提供代运营服务,B仅向A支付了2021年7月至10月的服务费,但因A部分月份未完成约定的销售任务,B未向A支付推广费。2021年11月3日,B口头通知A解除协议,但11月A依旧在运营,B也同意支付11月的服务费。协议履行期限内,B还另行委托了产品推广销售活动,并产生了较大数额的销售收入。

A认为协议中“甲主播、乙直播等销售渠道所产生的销售额以及交易所产生的佣金、推广费不计入申请人推广费”中的“等”并不包含其他推广渠道,A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代运营服务,但是B未能按照约定向A支付全部服务费及交易佣金,逾期付款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向A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B实际付清所欠货款之日止。B单方解除合同,应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故申请仲裁。

裁定被申请人给付A技术服务费、交易佣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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