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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周某某,被罚! |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748次 更新时间:2023/7/24 10:27:08 |
近日
浙江政务服务网
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周某某伪造8名患者的病历
违反了相关法律
内容如下
↓↓↓
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周某某
现已查明:
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周某某伪造了张某明、王某文、潘某华、陈某根、陈某清、朱某安、郭某夫、楼某灿共8名患者的病历。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察、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规定。
周某某伪造病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诸暨市农业银行红旗路支行账号:1*************************1。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医者仁心
违背职业道德甚至触犯法律
必将受到惩罚!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编辑:大龙
美编:昉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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