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表示,这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
文 | 沈 林
又一起悲剧发生。
7月12日是河北沧州9岁男孩小铭的生日,可是他却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小铭妈妈孙女士称,7月7日,她带儿子在小区下玩耍,儿子小铭被一名从17楼跳下的男子砸到,当场昏迷,失去意识,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至今仍然没有醒过来。
事发现场
孙女士称,男子坠楼原因系轻生,已当场身亡,联系到坠楼男子家属,但索赔无果:“我感觉天都塌了,孩子还那么小,那么懂事,太冤了,我想救孩子!”对方家人到现在都没有给个说法。
面对这样的飞来横祸,小铭真的就无法讨回公道了?对此,记者联系了上海小城律所陈骥律师,陈律师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典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从公开报道可以看出本案中的侵权人即跳楼男子,被侵权人即被砸的男孩,男孩的受伤是因为男子的行为造成的,且与其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侵权人理应向被侵权人支付物质与精神上的赔偿。“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侵权案件不同之处在于,侵权人已在侵权行为中死亡,被侵权者无法像通常的案件一样,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还未醒过来的小铭
陈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人的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侵权人生前所负债务。在本案中,被侵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查明侵权人的所有继承人以及侵权人所留的合法遗产,并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清偿应赔偿款项。
另外,如果物业或房屋管理人在此案件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被侵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获得赔偿的难度较大。陈律师表示,这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
事实上,小铭的遭遇并非个案。
两个多月前,4月23日的下午,25岁的小孟途经商场过程中被一个坠楼的男人砸中,男人当场死亡,巨大冲击力挫伤了小孟的脑部和脊髓,她在重症监护室躺了十多天才得以脱险。
医生告诉家人,伤疤和后遗症或许是伴随终生的。
黑衣人为小孟
然而,因为坠楼男人的尸体始终无人认领,家属未能联系上跳楼者的继承人。小孟的治疗花费了许多,而工厂因为她旷工将她开除了,住院费用和住宿费用,小孟妈妈说暂时都由政府帮忙协调解决了,而他们还在等待之后的结果,但可以预见的是索赔依然很难。
小孟的情况甚至称得上是“不幸中的万幸”,去年8月,四川省乐山市的一名跳楼男子砸中散步的路人周某平,两人当场死亡。当时,跳楼男子的家属虽然道了歉,却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生命只有一次,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似乎无能为力。
法律专家表示,跳楼轻生者一般不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但如果有意在人群拥挤地方跳楼自杀,则可能被认为是故意。如跳楼者生还,需要具体判定承担刑事责任,但若是跳楼者死亡,刑事责任也就无从追究。
事实上,不仅跳楼者砸到人会有生命危险,高空坠物本身,就是极具安全隐患的行为。
2020年,3个月大的女婴在姥姥肩上睡着后,姥姥将她从小区楼下抱回家,但当她们正准备进入单元楼门时,一颗苹果从楼上坠落,正砸到凡凡头部,凡凡被送到医院紧急抢救。经法医鉴定,凡凡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凡凡
凡凡因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长期至少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此案肇事者是居住在该小区24楼的小陈,事发时未满12岁,因小陈对此存在过错,其监护人对此承担责任。根据法院判决,肇事女孩小陈需要向被砸伤的女婴赔偿1858681.72元。如小陈有财产,则在其财产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补充承担。
很多人会认为,不就是一些水果、塑料等轻量级垃圾吗,怎么会产生严重后果呢?其实不然,有实验证明,从15楼抛下的一个空易拉罐就可能砸破他人头骨;从25楼扔下一块巴掌大的西瓜皮,如果砸中人的头部,可致人死亡。
也因此,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里,增设了高空抛物罪。
警示标语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过“高空抛物”入刑,用刑事手段来处罚行为人高空抛物的不法行为,最大限度遏制这种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保护居民头顶上的安全。
部分资料来源:澎湃新闻、中工网、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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