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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不得采用“标题党”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来源:澎湃新闻 搜狐 点击数:769次 更新时间:2023/4/28 16:58:17

原标题:中央网信办:不得采用“标题党”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中央网信办重拳打击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

4月28日,据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要深入清理处置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重点治理以下十类网络乱象,在虚假信息方面,《通知》提到,不得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

在涉及企业家个人信息和隐私方面,《通知》表示,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不得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通知》还对涉企业的负面新闻作出规范,其中提到:不得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不得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通知》提到,要提高思想认识。专项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全国一张网、全网一盘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夹“私货”,稳妥有序深入开展清理整治。

《通知》指出,要建立专门工作队伍,完善工作流程,积极受理处置涉本地企业、企业家的不法信息。对需要跨地区处置的举报线索和侵权类信息,上报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对需要依法处置的属地账号、应用程序等,上报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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