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奔驰女司机疑盲驾将老人撞飞51米,称对方“猛闯”反应不及,死者亲属不认可同责认定)
29岁女司机开奔驰车,疑“盲驾”将一位69岁老人撞飞51米。4月24日,车祸发生一个多月,老人亲属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不能接受双方等责的判定,“她的奔驰是全速撞上去的,在撞上之前,她一丁点都没有发现前面有人。”
奔驰女司机疑盲驾将老人撞飞51米(来源:视频综合)
事发路段限速30“她撞上的车速106,超速253%, 把我父亲撞出51米”
“我父亲1954年出生,今年69周岁。”张先生介绍,事发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周村镇G106国道后新寨村口,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留守在家的父亲当场殒命。
“3月19日上午10点半发生的。这条路是村民去镇上的必经之路,我父亲当天去镇上买生活用品返回的路上,他骑二轮电动自行车到我们村口大约50米左右,并到了机动车道上,但没想到后面女司机驾驶的奔驰车速度非常快。”
相关司法鉴定报告证实,奔驰车事发时行驶时速度约为106km/h。
张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她的车速是106km/h,事发的这个路段是限速30,她撞上时的车速是106,按限速30计算,她超速253%,她的奔驰当时就把我父亲撞出51米。”
“她的奔驰是全速撞上去的,我父亲当时已经完成并道并过来了。她从后边追尾,把我父亲撞出去了,就在我们这个村口,人当场就没有了。”
张先生事后做过计算,“即使她超速到80,我父亲也能驶离路口,也不会发生碰撞,不会发生事故。”
视频截图
21秒行车记录仪“车速不但没减一直在加, 起初是94,后来加到106”
张先生表示,家属申请复制证据,从交警队拷贝了奔驰车时长21秒的行车记录仪。
21秒视频显示,奔驰车上当时播放着歌曲,撞击发生后,女司机和孩子的惊叫声。现场图片显示,白色奔驰车前挡风玻璃和车前保险杠破裂,电动自行车后轮被撞瘪。
张先生说:“从行车记录仪里可以看到,奔驰在逐步加速,她的车速不但没减,而且一直在加,她这前后21秒,起初是94,后来加到106,如果不是撞上我父亲,她的车速还会继续增加。”
张先生提供了事故现场和周边的图片,事发路段附近有安全警示牌。
“在事故现场大约1公里处有‘事故易发地、减速、慢行’等警示牌都有,而且村庄、减速带等这些标识都有。在警方询问笔录里,她也承认看到了这些标志。”
张先生表示:“我父亲并道时大约相距118米,这有足够安全的距离,而且天气也晴朗,开车视野非常好,奔驰车和我父亲中间也没有障碍物,不知道她怎么就完全没有看到我父亲。”
女司机被指“盲驾”“她是开车真的不看路, 一丁点没发现这么大一个人”
张先生等家属认为奔驰女司机是“盲驾”。“我们只能说,从她的行车记录仪里反映出来的信息,她是开车不看路,是真的不看路,一丁点没有发现这么大一个人。”
“她说她刹车了,但从她的行车记录仪来看,撞击两秒之后,她的车速还保持在106。她给交警说,她当时看到路上没有人,就继续行驶,就没想那么多,但还是撞上了。”
张先生强调说:“但实际上,她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她撞上之后两秒,她的车速还是106,撞上之后她才‘哎呦’一声说‘坏了坏了’,也就是在撞上之前,她都没有发现前面有人。”
交警勘验调查认定两人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应负事故同等责任
4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衡水市冀州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事故调查交警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现在这个事故已经向我们上一级的支队复核了,等着复核结果,30天内会有结果。”
记者询问同等责任的认定和超速情况,“我现在没法跟你说。”这位交警随即挂掉了电话。
冀州区公安交警大队4月10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奔驰女司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事故原因分析
张某驾驶非机动车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向左转弯时未伸手示意,未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交警勘验调查认定,两人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应负事故同等责任。
29岁女司机不露面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 死者亲属不认可申请复核
“她今年29岁,奔驰是她丈夫的车。”张先生表示,交警告诉家属,采血检测之后,没有发现醉驾。
“事发至今,我们希望交警提供更多的记录仪视频,我说这是一条人命,不能只有21秒,但是交警始终说这21秒足够了,这个21秒之前或者之后的时间,到底里边有什么信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
“从事故发生至今,没有对她采取法律措施。4月10号,冀州交警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是同等责任,我们家属就不认可。4月13号,我们向上一级衡水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现在还没有结果。”
张先生证实,奔驰女司机本人和其家属没有向死者亲属道歉和协商赔偿。“自始至终没有联系过我们,没有露过面,我们希望交警能够认定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
奔驰女司机回应“我在主道正常开车, 他没回头伸手示意猛闯过来”
4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奔驰女司机,其表示向交警提供了完整的行车记录仪。
“行车记录仪做不了假。我是在主道上正常开车,他是闯过来,给人反应的机会就没有,他连头都没回,他没有伸手,如果他伸手示意,或者扭头了,我肯定能看得到,他根本没有回头,他没有给人要转弯的印象。到后来,他是一下子猛地就往这边闯过来了。”
女司机表示:“现在有责任划分,判我这个责任,我就不愿意着呢。我跟我老公也说,他也是老人,咱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我们心里也难受多少天呢,我都多少天没有睡着觉,我也挺难受的。”
冀州区公安交警大队询问笔录显示,奔驰女司机承认自己有C1型驾驶证,车主是丈夫。当时她驾驶,车上坐了3个人,她的两个孩子在后排乘坐,她没有饮酒。
女司机称当时挂的是D挡,车速在每小时90公里左右。其称自己发生事故前发现了对方,“我离对方已经很近了,就刹车了。”
女司机称撞上由北向南左转的电动自行车后,她立即下车查看,并立即拨打120、112报警。
另一份笔录显示,奔驰女司机称确实看到了减速带、村庄等标识,承认看到在中间隔离带有一个标牌,但不知道限速每小时30公里。当时发生事故时,她的车速是每小时106公里。
交警询问事故地点在减速带区域,为什么没有采取减速?女司机称:“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当时没想那么多应该注意的事情,就继续行驶了。当我发现他的时候就采取刹车措施,但是还是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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