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28元一天,不能包月!昆明一小区停车费惹怒业主,大家决定……
来源:环球网资讯 网易号 点击数:1583次 更新时间:2023/4/23 10:39:39

来源:春城晚报

一个月,停车费高达840元!4月21日上午,在昆明市复地云极小区内,数十位的业主聚集在一起商讨着如何应对小区物业的高价停车费。

复地云极小区

物业:停车场属于自主定价范围

当天上午,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来到复地云极小区,在业主带领下,记者在单元门口看到一份物业方于3月24日粘贴的《关于复地云极项目启动停车场收费工作的通知》,内容显示“复地云极项目于2022年3月交付至今已有一年,随着小区业主、住户入住率增加,停放车辆也不断增加,为规范复地云极项目地下停车场管理,现就停车场收费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启动收费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运管局备案审核收费标准为:车辆进场前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后不足1小时,按1小时标准收取临时停放费用;车辆停放首小时5元,后每小时1元,当日累计24小时封顶28元,超过24小时以28元为底数累加计费。”

此外,在小区出入口处也粘贴有一份由物业方制定的《复地云极云邸苑小区停车场收费价目公示》。当中指出,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不属于2017年昆明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中涉及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属于自主定价范围。

对于这个标准的制定,物业方有何表态呢?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但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现场。通过电话联系后,该小区物业经理何先生表示,无法就以上问题接受采访。

事发小区

业主:不接受每月840元停车费

业主们表示,2017年昆明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物业给出的收费方案和这个实施办法中的标准差距太大了。

该小区一业主表示,自物业贴出每天停车28元的收费通知后,很多业主都无法接受。另一业主表示,这个小区是去年交房的,现在已入住300户左右。之前停车场都是免费进出,没想到一开始收费,定价就这么高。

还有业主表示,一天28元,一个月(30天)停车费就是840元,如果多次进出,费用将更高。面对如此高昂的收费,他们只好自发组织,已先后和物业方协商了四五次,均无结果。于是,有200多位业主签字向物业公司发出通知:因该公司收取超过市场价的高额天价停车费,且不给予业主包月停车费收取方案,现业主决定用自己产权位置和权益进行停车,请物业于2023年4月20日前把业主产权的公用位置开放用于停车。这份通知粘贴在小区入口处。

街道办:5月5日前继续免费

在数十位业主聚集小区的同时,在该小区一楼一房间内召开了由辖区街道办、业主代表等联合举行的协商会议。业主代表围绕他们的诉求进行了反馈。在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有关部门向业主代表作出承诺,在今年5月5日前,停车场继续面向业主免费停放,而且在5月5日前还将和物业一道,在充分尊重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制定一份新的收费标准。由于物业方无人参加这个协调会,有业主代表要求相关部门让物业方出示一份纸质承诺书。

200多位业主签字向物业公司发出通知

记者查询到,今年2月14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在《春城热线》节目中就昆明市现行机动车停放收费政策、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介绍:住宅小区物业共有部分停车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实行30分钟免费政策,物业共有部分的停车设施,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昆明市住宅小区物业共有部分的停车设施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

律师:单方面收费标准缺乏依据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亚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对拥有自主产权的车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时,有权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但应履行经营性停车场设立备案、公示收费标准等程序。如果物业只收费不作为、存在收费高或是没有很好管理好小区停车的情况,可以拒绝缴纳停车费。如果是小区业主共有车位,共有部分改建的车位,收费应由全体业主决定。

复地云极小区

此外,根据《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的管理监督,对有关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如果该小区物业没有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小区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处理。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龙国律师认为,关于住宅小区公共部位的停车收费,如果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有规范性文件,物业公司与业主可以参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如果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则物业公司与业主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也即,停车收费标准不是由物业公司单方面确定的,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协商一致才能确定。

昆明市制定有《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物业公司与业主可以参照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在物业公司与业主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停车费缺乏依据,业主有权不予交纳停车费,物业公司不允许业主的车辆入内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 张勇 杨茜 摄影报道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云南一消防员入职前尿毒检呈阳性,本人送检两次未检出 终审法院:不认可自行检测结论 下一篇:房客酒店内被外来醉酒男无故暴打,杭州万豪酒店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