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期间
大连将举办哪些具体活动?
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时
是否可以享受
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网上购买的商品
都可以适用于
七日无理由退货吗?
3月11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广播中心FM103.3综合广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围绕今年“3·15”期间,大连将举办的消费维权系列活动和消费者关注的消费维权热点问题等相关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宋扬 摄
今年“3·15”,大连将举办这些活动
■ 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围绕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热点、维权难点领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发布年度消费维权重点信息;
■ 开展安全满意消费教育活动;
■ 开展消费维权监管执法、社会监督专项活动;
■ 建立消费维权工作站,进一步提升维权效能;
■ 组建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提供常态化公益服务;
■ 开展“3·15安全满意消费月”活动;
■ 组织开展“消费教育体验基地”创建活动。
这些消费维权热点问题
权威解答来啦
问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都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消费者在商场、超市、家具城等实体店购物时,是否可以享受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部分特殊商品除外。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目前没有法律规定。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各级政府部门一直都在鼓励倡导推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自2021年开始大力推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去年又制发《大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企业践诺经营。目前,在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申报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经营单位有52家,累计退货数量达1.14余万件,退货金额1100余万元。
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大连市广大实体经营者发出倡议:
希望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能够积极参与到“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中来,主动承诺,认真践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实体店经营者可以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联系。
问
我在淘宝网店订了一套学习光盘,一共是6盒,我拆开一盒看了一下,觉得作用不大,所以我想退货,时间不到7天,但是商家不同意。请问网上购物不是都无理由退换货吗?商家这么做有道理吗?我该怎么投诉?
答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拆封的音像制品是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所以消费者拆开一盒是不能退的,但是没拆开的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消费者可以按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和商家提出退货要求,商家不予退货是不合法合规的。
如果商家始终坚持不予退货,消费者可以向平台投诉,由平台进行调解和处理。如果平台也解决不了的话,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向网店实际经营地或者平台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拨打当地的12315。
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按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像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是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一定要引起大家的注意,以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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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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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左莹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姜赟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