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瓦房店市关于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告
来源:瓦房店发布 点击数:1765次 更新时间:2022/11/24 9:05:10

瓦房店市关于精准做好

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告

瓦疫总指发〔2022〕75号

当前,全国疫情仍然呈现出“点多、面广”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增大。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域外来(返)瓦人员报备管理。所有域外来(返)瓦人员抵瓦前24小时要通过“辽事通·e大连”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自主报备,如实准确填报是否途经疫情地区,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瓦。对于高低风险区和七日内有疫情区市县的来(返)瓦人员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其他人员承诺落实“五天三检三不”(落地即检、第3天和第5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聚集、不前往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求。对于未依法依规履行防疫义务,未按要求落实自主报备和如实填报信息,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严格域外来(返)瓦人员通道查验和“落地即检”。高铁站、火车站、汽车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口等入瓦交通枢纽要从严查验大连市域外来(返)瓦人员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提前报备情况,严格落实扫“场所码”“落地即检”要求,做到不漏一车、不落一人。
三、加强重点地区来(返)瓦人员排查管控。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对近期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瓦人员排查,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各行业、各属地、各单位要动态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和返瓦排查,对域外返瓦人员要确保已主动完成报备,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应管控要求。
四、严格公共场所进入人员管理。餐饮饭店、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洗浴美容、体育场馆、文化娱乐等各类公共场所要加强入场人员排查,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最新疫情风险等级,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一门一码、逢入必扫、扫码必验”)、戴口罩的措施,并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常态化下查验72小时、疫情期间查验48小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场所码”显示红色),不得进入各类社会公共场所。此外,各类公共场所还要严格落实好一米线、通风消毒、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住宿场所的人员查验。酒店、宾馆、民宿、公寓式酒店、旅馆、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等各类住宿场所,要持续强化对入住人员的排查管理,人员入住时需扫“场所码”,同时查验行程卡、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即检”和报备情况,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办理入住。酒店对入住后人员督促落实“五天三检三不”管控措施。在本市有其他居所的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管理,自觉落实“五天三检三不”管控措施。
六、满足市民“愿检尽检”核酸检测需求。为方便市民核酸检测,即日起,每周三、周六在全市范围内增设核酸采样点,为有需求的市民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仍按原有规定,在指定点位按时检测)。市民可通过“辽事通·e大连”、社区公告等渠道查询核酸采样点,按照公告的服务时间就近就便采样。
七、切实加强药房和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房要对有发热、咳嗽等新冠疑似症状的就诊人及陪护人员和购买“一退两抗”药物的用药人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严格规范登记就诊人和用药人信息。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人员,需及时指导或送其到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甄别后,方可就医治疗或购药。各社区(村)要对药房推送的购药人员信息及时排查落实,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
八、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积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开窗通风、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我市全面开展冬季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 下一篇:大连金普新区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