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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了 |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1623次 更新时间:2022/11/10 9:26:36 |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仰山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城乡居民参保是预缴制,今年11月1日~12月25日为2023年度保费的集中缴费期。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规定期限内参保缴费,又需要缴纳当年度保费的,可在1月至9月补缴当年度保费,按全年标准缴费,自补费满两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例如,参保人2023年1月缴纳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补费满两个月后的次月也就是4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此在这里提示广大参保人,一定要按时缴费,避免影响个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成年居民个人缴费440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350元。
持居住证参保的人员要明确本人的参保情况,持有大连市居住证的外市户籍人员虽然和本市户籍居民一样可以参保缴费,但是同一年度已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议非本市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在大连参保时,应提前确认自己的参保情况。
新生儿的缴费期限比较特殊,为保障新生儿医保权益,政策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可在出生3个月以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缴纳完当年的医保费用后,千万不要忘记在集中缴费期内预缴下一年度的保费,尤其是每年集中缴费期出生的孩子,家长应在同一时间缴纳出生当年和下一年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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