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5斤芹菜被罚6.6万元?社论:慎罚少罚为市场主体运行提供宽松空间
来源:第一财经资讯 网易号 点击数:1879次 更新时间:2022/8/29 9:09:57

28.08.2022

央视新闻截图

本文字数:1511,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导读:慎罚少罚是为市场主体运行提供宽松空间,这需要市场主体的自律,也需要行政执法方面在程序上的严格、执法力度方面的审慎。

作者 |第一财经 一财评论员

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6.6万元罚款,这个信息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得到反映之后,引起了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的高度重视。日前,在督查组成员的严厉质询下,该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承认,这个行政处罚行为过罚“不相当”。

被处罚的是陕西省榆林市一家蔬菜粮油店店主。去年10月,该店购进了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了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该店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店方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故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

经营该店的贺某说:“自己也肯定有点错误,我也接受(处罚),但是不要一下子把人罚死,你说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来那六万几?”

这话让人感受到作为一个小微市场主体的无奈,也让人有感于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上的简单粗暴。

根据央视的报道,“芹菜事件”并非孤案。自2021年以来,在该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者几百元。

央视新闻截图

像“芹菜事件”这类现象,在其他地区是否也存在?罚款是否成为了一些地方补贴财政收入的“创收工具”?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上述国务院督查组则对“芹菜事件”高度重视并作为典型案例公布出来。这可以提供三点警示。

首先是慎罚。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不能以任何形式增加市场主体的负担,尤其是“一罚致死”的现象不能出现。

虽然我国的市场主体总量已经超过了1.6亿个,但小微市场主体的占比达到95%以上,上述蔬菜粮油店就属于此。它们应对各种冲击的能力是很弱的。如果“一下子把人罚死”现象频繁发生,那就真没人敢“卖芹菜”了,其带来的就业民生等方面的影响不可小视。

正如上述国务院督查组成员所说的那样,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站在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环境的角度考虑问题。

其二是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度,减少随意性。

上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有关工作。

这其中有“三个一律取消”: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三是要看到监督制约机制的进一步加强。

此次国务院第九次督查的原则就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坚持把三分之二以上的督查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精力用于线索核查、暗访督查,坚持督帮一体,着力实现督查提质增效与减轻基层负担并举,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芹菜事件”的公布是一个起点,相信还会有更多的问责案例公布出来。慎罚少罚是为市场主体运行提供宽松空间,这需要市场主体的自律,也需要行政执法方面在程序上的严格、执法力度方面的审慎。

相关新闻

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国务院督查组质问当地领导

据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

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10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了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

央视新闻截图

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剩余的5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6.6万元的处罚。

粮油蔬菜店主表示,自己有错误也接受处罚,“但是不要一下子把人罚死,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来那六万多元。”

央视新闻截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在会上,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成员问:“你说这几十块钱的一个案值,罚他几万块钱,过罚相当不相当?”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延艳东回答:“不相当。”

央视新闻截图

延艳东对记者说:“我们今天讨论芹菜这个案值,确实还是有点问题。一般一个经营者,一年他的销售额能有多少?罚六万多块钱,在处罚上有点过罚不当,这是确实存在的事实。”

央视新闻截图

督查组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而它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成员陈晓表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男子赤脚踩进长沙一网红古井取水惹众怒!目前已清洗,可正常取水 下一篇:官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被查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