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两病”患者,这样买药更省钱! | 来源:新闻大连 点击数:1915次 更新时间:2022/8/25 8:27:42 |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在门诊发生的保内“两病”药品费用
医保统筹基金报销65%
使用“荐方”药品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5%
最高报销限额
高血压为100元/季
糖尿病为200元/季
什么是“荐方”?
为进一步保障“两病”参保人员待遇,我市开展了基层“两病”用药“荐方”活动,市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医保部门联合组织临床专家根据《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形成推荐治疗方案,与“两病”基层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订升级服务包的“两病”患者,病情适用于专家推荐治疗方案的,在使用推荐治疗方案中的药物治疗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5%。
简单来说,城乡居民“两病”患者要想使用“荐方”药品,享受85%报销比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认定享受“两病”医保待遇;与“两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订升级服务包;使用专家推荐治疗方案。
什么是城乡居民“两病”待遇?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患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均可以申请“两病”保障待遇。在指定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两病”药品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两病”待遇资格办理流程
需要办理“两病”待遇的患者,持相关就医资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到“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儿童专科、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检诊没有时间限制,随到随检,通过检诊登记后,医保报销待遇即时生效。
“两病”报销标准
自2021年起,我市进一步提高了居民“两病”待遇水平。
取消报销起付标准(即“门槛费”)
也就是说,享受“两病”待遇的患者购买降压药或降糖药,花的第1块钱就可以按比例进行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是65%或85%(使用“荐方”)。
提高季度报销限额
糖尿病患者每季度最高报销限额从100元提高至200元;高血压患者每季度最高报销限额从50元提高至100元。如果是季度末月申请的,也是可以享受全季度的报销待遇的。
“两病”用药范围
“两病”患者门诊保障用药,限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
新闻大连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479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晚报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仰山
编辑:苏昕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宋伟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大连警方最新通告! 下一篇:我市调整部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对象范围和额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