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劝阻老人。
老人购买的12箱药酒。
文 实习生 刘思彤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安文元
图 公安部门提供
本报讯 7月10日,快递员小刘像往常一样忙着送快递,当他把成箱的药酒送到甘井子区泉水一名客户家里的时候,他发现收货的客户是一名82岁的老大娘,购买的产品是多达12箱共72瓶药酒,而且是代收货款,当老人拿出4万多元现金准备交到他手里的时候,他想起之前民警经常给他做的反诈宣传,心生疑惑:“老人是不是被骗了?”于是,小刘报了警。
泉水派出所民警殷明告诉记者,2022年7月10日16时30分许,甘井子公安分局泉水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巡警立刻出警,在老人家中,陈设简单,但是箱子堆积一地,家里还有一个常年卧病在床的儿子。巡警了解到,老人石女士今年82岁,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患有低血压,儿子则患慢性病三年多。石女士听信药酒广告宣传中“专家”的建议,称该药酒对慢性病和癌症的治疗有奇效,石女士对此深信不疑,随即拨通了广告的抢购电话,购买了72瓶价值不菲的药酒。
民警立刻对这批药酒展开取证调查,发现有关药酒的功效中存在虚假宣传,并没有“专家”说的可以治愈癌症那般神乎其神,在对老人进行半个多小时的劝说之后,石女士的儿子也听闻了此事,起身与民警一同劝阻他的母亲,老人听后醒悟, “我看广告说可以治疗癌症什么的,民警刚来的时候,我起初也是不相信,但是我相信民警,然后就把酒退了。”
民警告诉老人,四万多元也不是一笔小钱,八旬老人带着生病的儿子生活不容易,因此消费时一定要多加谨慎,别相信“江湖名医”,还是去到正规医院进行系统科学的治疗。
在快递员小刘和民警的协调下,快递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已将代收的货款也全部返还给老人,将货物退回,避免老人受到损失。快递员小刘表示,虽然损失了这一单的提成,但是他认为能够帮助老人及时止损,也是一件乐事。
巡警提醒广大群众,疾病治疗不能依靠“神药”“神医”,对于广告宣传中的疗效还是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定要甄别好商品的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该药酒在各地曾多次受到过处罚和禁售,2011年,因为这类药品广告,存在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问题,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药品采取暂停在海南省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2015年1月5日曝光了10个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其中也包括老人购买的这种药酒。广告宣称服用该药酒“胜过开刀吃药;清肾毒通肾脉,服用当天尿急尿频症状改善;服用七天脑血栓、中风偏瘫在搀扶下能行走;服用2-3个疗程彻底消除心脑猝死隐患”等。而其功能主治其实为“滋阴补肾,益气活血,舒筋通络,祛风除湿,用于老年体弱 头昏眼花,腰膝酸软,尿频,四肢麻木,关节酸痛”,根本没有宣传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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