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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通报三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1159次 更新时间:2022/5/14 8:37:15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卢真珍

  当前,我市正值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昨日,大连市自然资源局选择近期我市几起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案示警。

  

  獐子岛镇森林火灾案

  2022年4月20日19时,长海县獐子岛镇大耗子岛发生山林火灾。经长海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奋力扑救,明火于4月21日4时全部扑灭,过火面积80亩,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

  起火原因为张某某、高某某、何某某、永某四人因猎奇心理在海边救生筏上盗取信号弹燃放,引发森林火灾。该案件过火林地面积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目前, 该四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蓉花山镇森林火灾案

  2022年5月3日13时,庄河市蓉花山镇蓉花村发生森林火灾。经市森防指办调集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区、金普新区和仙人洞自然保护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近300人、消防车辆30台和消防直升机2架奋力扑救,明火于5月4日3时全部扑灭,过火面积约300亩,周边无居民和重要设施,无人员伤亡。

  起火原因为唐某某、王某某、康某办理丧事时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该案件过火林地面积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目前该三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红旗街道森林火灾案

  2022年4月17日12时,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山居笔记和亲亲阳光小区东侧山坡发生火情。经甘井子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奋力扑救,明火于4月17日13时全部扑灭,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

  起火原因为李某燃烧报纸引发森林火灾,擅自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人李某被行政拘留10日。

  市自然资源局提醒市民:不管任何人任何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都难逃法律严惩。全市森林火灾报警专线电话为: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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