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7月1日起提高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441次 更新时间:2022/5/12 9:37:31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为切实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自2008年,我国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通知称,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通知明确,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央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分档安排补助资金。各地要切实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辽事通”紧急上线辽宁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 下一篇:5月10日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