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00起
本年度伏季休渔开始
近日
市农业农村局下发
大连市2022年
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方案要求
休渔时间
2022年5月1日12:00至9月1日12:00
休渔范围及休渔作业类型
大连市沿海各海域,除钓具外所有作业类型的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实施船籍港管理
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00前必须返回船籍港停靠,5月1日12:00后不得擅自转港。
休渔期间
大连将加强渔船管控
建立应休渔渔船台账
■ 实行船籍港休渔制度,落实转港渔船船籍港监管责任,具备回港条件的一律召回,利用渔船渔港监控系统对休渔渔船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在港休渔渔船情况。
■ 强化渔港执法检查,实施依港管船、管人、管渔获物的管理模式,加强渔港及周边区域的综合执法检查,各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渔港区域执法检查力度,严管渔港区域休渔渔船加油、加水、加冰及向渔船运送网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夜间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渔港区域休渔秩序稳定。
非法捕捞将依法重罚
渔期间,各级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开展海上执法检查。在重点海域值守布控,重点打击带头违规、集团性、规模性非法捕捞行为。
■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依法从重处罚,依法吊销船长职务证书、吊销渔船捕捞许可证;
■对使用禁用渔具、擅自改变作业方式的渔船,依法没收渔具、吊销渔船捕捞许可证;
■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依法移送公安、海警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含套牌渔船),依法严肃处理;
■对应休渔渔船未按时回港或擅自转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 对在我市港口停靠的外市籍渔船,经核查不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照涉渔“三无”船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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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各项
海洋伏季休渔管理要求落实
提升管理能力
大连设立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切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市级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81336995
81336946(传真)
各区县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甘井子区
86652502
旅顺口区
86638393
普兰店区
83111995
瓦房店市
85663291
庄河市
89838229
长海县
39370860
金普新区
87690301
长兴岛
8528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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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农业农村局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吴耀辉
编辑:燕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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