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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造燃气管道停气!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546次 更新时间:2022/3/18 8:38:56 |
本报讯(华冉轩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日前,大连华润燃气公司安检人员在凌水路一带开展工作时,发现某栋楼三层一户居民家中的燃气灶前阀有异样:支管末端的弯头本应向左转向、连接自闭阀与灶前阀,但此处却将弯头改成三通,额外连接一个反向的灶前阀,通过软管接驳到燃气热水器。经询问得知,该户居民需要增加燃气热水器,便私自改造了燃气设施。安检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关闭表前阀门、填报安检记录,然后耐心地向用户讲解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其到属地燃气客服中心办理正规手续,由专业人员予以改装。
据燃气公司专业人士介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燃气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省、市的相关燃气条例对此也都有同样的禁止性规定。燃气公司与燃气用户建立的《供用气合同》中也有约定、告知,用户应依循这些法定责任、约定责任。这户居民的行为并非个案,而且曾有用户因此行为造成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追责。这种私改燃气设施的行为,对自己家庭、对邻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构成威胁,一旦造成燃气泄漏,很容易导致中毒、燃烧、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发现这种情况,燃气公司都会采取告知、教育、及时中止供气、登记在案的方式处理,同时劝导燃气用户到燃气公司办理正规手续,由专业部门派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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