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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应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哄抬价格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298次 更新时间:2022/3/16 8:32:45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陈雨萌)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维护好全市蔬菜副食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有关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广大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告诫书强调,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组织经营者捏造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和操纵市场价格。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各类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社区菜店等经营场所价格行为,重点关注蔬菜副食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变动,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严肃打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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