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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进出口企业利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更便捷 | 来源: 点击数:583次 更新时间:2014/6/18 8:13:58 | 日前,央行发文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共提出11条意见,包括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等。我市金融业人士认为,这将给我市的中小进出口企业带来实际利好。
根据央行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基础上,凭境内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同时可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可为个人开展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结算服务。另外,还将加大外汇产品创新力度,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品种,适当放宽中小银行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格条件。
记者从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了解到,我市去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占全省半壁江山,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90个国家和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改进外汇管理与服务,顺利完成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审批,银行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材料,取消税务证明,降低企业60%以上的相关工作量。去年我市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争取到短期外债余额指标1.4亿美元,降低了相关银行、企业的融资成本。
我市还深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全面简化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办理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去年,我市支持26家企业实现人民币境外融资36.12亿元,累计节约融资成本约3.5亿元。全市31家银行为906家企业办理5304笔人民币跨境实际收付业务,结算金额275.3亿元。今年前3个月,我市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金额111.79亿元,同比增长116.1%。截至今年3月末,我市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金额740.73亿元。
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我市多家商业银行的业内人士表示,将按照央行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跨境金融产品创新与组合运用,抓住人民币内保外贷、人民币对外币期权、跨境贸易融资直通车等重点和机会类产品,加强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类产品的开发和运用,继续做大跨境融资类、跨境财富管理类产品,并争取在跨境资本类业务上实现更多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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