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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新非法集资模式是陷阱不是“馅饼” | 来源: 点击数:829次 更新时间:2014/4/24 8:21:30 | “多数非法集资者都有诈骗行为,相信并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多是弱势群体,一旦被骗,损失严重”,昨日市处非办相关人员提醒市民,从全国范围看,目前非法集资案件呈现活跃态势,也出现了6种新的非法集资模式,市民们一定要多加留心,小心受骗。
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非法集资
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具体就是有的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有的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为旗号
据了解,这种形式的特点是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以“养老”为旗号
其中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也就是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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