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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吊牌价“打五折”涉嫌虚假优惠
来源:收集 点击数:672次 更新时间:2014/1/9 13:57:02

按吊牌价“打五折”涉嫌虚假优惠

 

      近日,市区某商场一楼大堂的女装品牌进行年终大促销,“全场五折”的宣传标语吸引了消费者驻足。不过,省、市价格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其打折的背后存在以吊牌价充当原价的问题,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据了解,自1月7日起,由省、市物价部门组成的价格检查小组,开始对全市商贸、旅游、家政等行业进行为期一周的节前市场价格检查。
自称打折“原价”却查无实据
      1月7日,记者随省、市物价部门组成的价格检查小组来到甘井子区某汽车4S店,该店打出“售后工时费全部五折”条幅,引起检查小组注意。
      物价执法人员首先找到4S店内工时价格牌,牌照上详细罗列出不同车型保养、维修等项目的维修工时费。以一款车型每小时保养费70元为例,按照条幅5折优惠幅度计算,实际收费应为35元/小时。尽管维修店负责人强调从活动开始就一直以折扣价收费,但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票据、查看相关材料发现,该项维修工时费远超35元/小时,存在虚假优惠折扣的嫌疑。 
      除了“五折条幅”的问题,检查人员在对店内价格相关内容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显眼位置摆放着“精品优惠套餐”宣传板,其中有“原价3500元,现特价1999元;原价5000元,现特价2999元”字样,折扣后的价格被放大处理。 4S店负责人强调,该活动1月1日开始,到目前还没卖出去过。
      为核实其宣传真伪,执法人员对套餐中每一项产品进行比对。以车膜为例,商家给出的价目表显示800元,在1月1日前已经按照400元销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价格法》规定,原价应该是降价前7日内本交易场所成交的交易票据的最低成交价格。如果没有原价,以此次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的价格为准。该店原价标示5000元,但企业并未拿出交易额及原始票据资料。根据《价格法》欺诈规定第九条,经营者所标示原价如果提供不出原价交易记录,所标示原价视为虚构。
商场拿吊牌价代替原价算折扣
“全场五折! ”春节前,商场开始集中打折、促销。在甘井子区某大型商场一楼大堂中心位置,一家女装品牌正进行年末促销,其“五折”宣传标语吸引不少消费者驻足。“吊牌标价1000多块钱的衣服,五折后五六百元就能买,挺划算的。 ”一位正在选购的市民说。
      在消费者眼中,按吊牌价打折后的价格很有吸引力了,而在价格监督执法人员看来,仍存在着问题。“很多消费者不了解《物价法》,认为原价就是吊牌价,实际上商品原价是建立在商品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的。 ”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品牌在2013年10月曾做七折促销活动,到2014年1月活动前并无销售记录,所以眼下的五折优惠,应按照七折后价格计算。以一件1000元衣服为例,去年10月优惠期间700元,那么此次优惠应该售价350元,而非500元。该品牌以吊牌价为原价的折扣方式,涉嫌虚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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