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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分装产品禁标“有机” | 来源:收集 点击数:641次 更新时间:2013/12/13 13:54:53 |
场外分装产品禁标“有机”
今年6月,市质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辽宁百味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伪造有机认证产品。执法人员一举端掉了该公司设在甘井子区一废弃防空洞内的造假窝点。初步查实,该公司主要从双兴蔬菜批发市场购买各类蔬菜、水果,经简单分拣、包装加贴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后销往东北三省各大城市及北京、山东等地。这一场外分装披上“有机”外衣的案件曾经轰动一时,对市场上有机蔬菜形象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普通产品冒充有机产品
消费者如何识别?
如何防止像“百味园”那样用普通产品冒充有机产品来卖高价?这是普通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市质监局相关人员表示,随着新《办法》的实施,这将不再是难题。因为《办法》明确要求,对于有机产品,国家将推行统一的有机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而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管理监督。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只需要认准统一的认证标志,上面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英文“OR-GANIC”字样。
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产品禁标“有机”
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都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机”、“OR-GANIC”等字样,否则将被罚款3万元。获证产品企业一旦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等,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
我市共有68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记者从市质监局认证监管处了解到,截至11月底,我市共有50个企业获得了68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包括海参、鲍鱼、扇贝、裙带菜等海产品的养殖及加工,猪、鸡等动物的养殖及其附属产品(如鸡蛋),大米、玉米、大豆、绿豆等五谷杂粮的加工,樱桃、苹果、蓝莓、蔬菜的种植等10余类40多种产品。
质监、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应当查看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是否使用了有机产品标志,并同时标注了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标志。还可在国家认监委“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中查询该有机码对应的产品信息。建议消费者到有机产品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购买,尽量不要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或在不可信的网站购买。如发现问题,可与销售单位进行核实,也可拨打12365、12315向质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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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厉害”在哪儿?门槛高了 监管严了
本报记者乔夫
门槛高了,监管严了,是新《办法》的亮点所在。市质监局相关人员表示,其“厉害”之处是在明年4月1日发布施行后,将对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提高有机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由原来的46条增至现在的63条,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设立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制度”;通过建立认证证书统一编号制度(即有机码制度)、认证标志统一编号制度、档案记录制度,保证获证有机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建立了有机产品认证销售证制度,认证机构通过颁发销售证,确保认证委托人所销售的有机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与认证证书中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一致;明确了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不能标注“有机”等字样;规范了进口有机产品的监督管理;对有机产品认证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保证了对有机产品认证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加了罚则条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解决了以往有机产品认证行政执法中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取消了有机产品认证转换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有机产品,杜绝了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利用有机转换认证冒充和混淆有机认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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