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能放大到不要政府作用,也不能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放大到决定公共资源的配置,更不能像新自由主义认为的那样不要政府。
对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不能以为强市场就一定是弱政府。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不一定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以前一时期的苏南地区为例,这里既有政府的强力推动又有市场的强大作用。原因就在于,政府和市场不在同一层面发挥作用。政府强在为市场有效运行创造好环境,如法制、人文的软环境,重要基础设施的硬环境;政府强在自身财力,没有与民争利;政府强在对各级政府的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指标导引和考核。这种政府的强力推动实际上是支持市场充分发挥作用。
面对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能做的,比政府做得更好的都交给市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要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全社会的资源除了进入市场的市场资源外,还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是未明确私人所有的资源,涉及没有明确私人所有权的自然资源、政府的法律和政策资源、公共财政提供的公共性投资和消费需求等。公共资源的配置不能由市场决定,原因是公共资源配置是要满足公共需求,遵循公平原则,只能由政府决定。
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政府行为本身也要遵守市场秩序。政府职能的错位,政府权力的滥用都会引起市场秩序的混乱。政府超越了所应该拥有的权限,直接介入了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可能造成企业行为机制的扭曲。政府也会失灵,官僚主义、寻租、行政垄断还大量存在。除此以外,“由于政策制定者个人主观认知的困难也会造成政府的失灵。”(哈米德·豪斯赛尼:《不确定性与认证欠缺导致欠发达国家的政府失灵》,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2期)针对这些问题,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基本路径是政府作用机制要同市场机制衔接,政府配置公共资源同市场配置市场资源应该结合进行。
首先,在推动发展方面政府作用不能孤立进行,需要同市场机制结合。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突出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调整,二是创新驱动。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主要依靠市场来调节。我国产业结构的突出问题是产能过剩越来越严重。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一个重要机制是优胜劣汰,但是对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经济结构的调整不能只是靠市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需要国家的产业政策来引导。再就创新驱动来说,市场竞争能够提供创新的压力,技术创新也需要市场导向。但市场配置的是已有资源的问题,而创新驱动需要驱动非物质资源的创新要素,需要创造新的要素,仅仅靠市场不能完全解决创新驱动问题。需要国家推动创新驱动:一是国家实施重大科学创新计划;二是国家要对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两大创新系统进行集成;三是国家要对孵化新技术提供引导性投资;四是国家要建立激励创新的体制和机制。
其次,在克服市场失灵方面政府作用要尊重市场决定的方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必然是资源流向高效率的地区、高效率的部门、高效率的企业。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运行能够保证结果的效率,但不能保证结果的公平,由此产生的贫富分化反映市场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既有效率目标又有公平目标,政府有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克服这种市场失灵,以体现社会主义的要求。为了保证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政府贯彻公平目标的作用就是进入收入分配领域,依法规范企业初次分配行为,更多地通过再分配和主导社会保障解决公平问题。即使要协调区域发展,政府也是在不改变资源在市场决定下的流向的前提下,利用自己掌握的财政资源和公共资源按公平原则进行转移支付,或者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发达地区企业进入不发达地区。
第三,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政府作用要尊重市场规律,利用市场机制。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并非都要由政府部门生产和运作,有许多方面私人部门生产和运营更有效率。政府通过向私人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可能使公共服务更为有效、更有质量。
第四,在维持市场秩序方面,政府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制度性信用,即通过各种法定的和非法定的方式建立健全征信体系,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欺诈等失信行为;另一方面是道德性信用,即褒扬诚信、鞭挞失信,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这两方面相辅相成,克服机会主义行为,使诚信成为自觉的行为,也就是自觉地遵从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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