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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小微企业最多免缴5项政府性基金
来源: 点击数:653次 更新时间:2015/1/19 13:37:40
     2015年起,未来3年内小微企业将免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落实11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为小微企业减负添力举措,近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今年以来,国家在融资和财税政策上大力支持小微企业。比如上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难题出台了10条意见,其中5条针对小微企业。 
  而在税费优惠方面,国家年内两次给小微企业颁布减税新政。比如,国家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放宽至今年的10万元。另外,国家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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