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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469次 更新时间:2016/1/11 9:03:53 | 1月8日,大连市纪委组织召开2015年度新任职市管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大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集体观看了大连市2014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透视警示教育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爱军对参加集体廉政谈话会的60名新任职领导干部提出要求,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刘爱军在谈话中,通报了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查处案件情况,重点围绕市管干部违纪、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为新任职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刘爱军要求,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把学习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法规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清廉自律,坚决不搞“特殊化”,坚决不搞特权,坚决不搞不正之风,坚决不搞腐败。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按照《中共大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督促自己不能松懈、不断进取。要树立起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带头直面矛盾、迎难而上,又要善谋善为,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担负起推进大连振兴发展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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