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3年大连市环境状况公报》。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董伟
2014年5月31日
环境状况
2013年,大连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按照AQI评价,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0天,优良率为79.5%;全市酸雨频率有所上升;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各项评价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河流水质以Ⅰ、Ⅱ类为主,复州河蔡房身大桥断面、登沙河登化断面水质较差;声环境质量、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
环境空气质量
大连市区空气质量优为79天,占全年21.7%;良为211天,占全年57.8%;污染天数为75天,占全年20.5%,其中轻度污染为50天,中度污染为15天,重度污染为10天。25天的中度污染以上天气中,受大范围雾霾影响21天,受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影响2天,受本地气象条件较差影响2天。各测点中甘井子点位污染天数所占比例最大(22%),其次是青泥洼桥点位,双D港点位污染天数所占比例最小。市区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以PM2.5为主。
2013年,我市开始启用新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空气质量评价方法也由过去的空气污染指数(API)法调整为空气质量指数(AQI)法,评价因子由3项增加为6项,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10、PM2.5和臭氧。
市区10个国控点位PM2.5浓度日均值范围为5微克~275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超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49倍,日均值超标率为20.5%;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标率为0.3%。
全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均值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和24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均值略有上升,二氧化硫均值基本持平,二氧化氮均值有所下降。
全市自然降尘均值为8.2吨/(平方公里·30天),超出辽宁省标准0.02倍,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空气质量优: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空气质量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空气质量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空气质量中度污染: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练,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空气质量重度污染: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全市降水pH均值为5.35,酸雨频率为21.1%,比上年上升2.6个百分点,酸雨主要污染区域为大连市区。10个监测点位中,长海、瓦房店和普兰店点位酸雨频率为0,其余各点位均不同程度出现酸雨。旅顺点位酸雨频率最高,达86.4%;其次为石道街点位,酸雨频率为44.4%;其余点位酸雨频率在7.1%~43.8%之间。
酸雨:pH值小于5.6的雨雪或其他形式的降水。
饮用水源水质
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朱隈子水库、转角楼水库、松树水库和刘大水库等6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各项评价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及补充项目、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河流水质
碧流河、英那河、大沙河、登沙河、庄河及复州河等六条主要河流的21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占33.3%,比上年上升14.3个百分点;Ⅱ类水质占33.3%,比上年下降14.4个百分点;Ⅲ类水质占23.8%,Ⅴ类水质占4.8%,劣Ⅴ类水质占4.8%。
各主要河流中,碧流河、英那河、大沙河、庄河水质优;登沙河登化断面水质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复州河蔡房身大桥断面水质重度污染,超过功能区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Ⅰ类水质: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水质: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质: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近岸海域水质
全市近岸海域共布设52个海水监测站位,其中渤海海域15个,黄海海域37个。监测结果表明,全市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状况良好。符合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占全市海域总面积的64.1%、24.2%、7.5%和2.8%;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1.4%。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海水浴场
金石滩、泊石湾、仙浴湾、大黑石、夏家河子、塔河湾、星海湾、傅家庄和棒棰岛等9个海水浴场中:除金石滩海水浴场外,其他各海水浴场水质状况均达到优良水平。
声环境质量
◎功能区环境噪声
全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总达标率为89.4%,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旅顺口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和庄河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达标率为100%;中心城区、长海县和金州新区噪声达标率在45.0%~93.8%之间,超标区域主要为居住文教区、商业区和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9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标准2.1分贝。
道路交通噪声声级范围主要分布在60分贝~70分贝,全市监测交通干线总长为497.6千米,其中超标干线长度为173.8千米,占干线总长度的34.9%,比上年上升2.4个百分点,超标干线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
◎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3分贝,其中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3.7分贝,与上年基本持平。
电磁辐射环境质量
中心城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环境电磁辐射电场强度监测值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生态环境质量
根据生态遥感解译数据进行评价,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长海县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市内四区、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均为良。
◎森林 全市有林地面积50.46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1141.5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1.5%,林木绿化率达到49.15%。
◎城市绿化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3%,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3平方米。
◎自然保护区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12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个、市级7个;森林公园14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5个;风景名胜区5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市级2个;省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7个。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陆域总面积达223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8%。
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总体规划
环境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取得突破,多规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市政府成立以张亚东副市长为组长,17个部门参加的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按期完成《大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2-2020)修编大纲》编制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我市成为全国首批24个试点城市中第一个获得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城市。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污染减排
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实施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关闭、大连大孤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长兴岛北部污水处理厂新建等40个重点减排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全年分别减排11427吨、862吨、11590吨和13667吨,排放量较2012年分别削减6.2%、5.8%、9.7%和10.2%,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85.3%、92.7%、248.2%、40.6%。完成109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估和验收。发放排污许可证1143个。
◎污染物排放状况
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1.93万吨,烟(粉)尘排放量6.4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4.91万吨。
全市废水排放量5.75亿吨(不含循环海水),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62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3.13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28万吨,氨氮排放量1.41万吨,石油类排放量466.82吨。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31.11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99.97%。全年综合利用量470.3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1万吨;处置量60.67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0.15万吨。
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139.2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87.9%。
大气环境保护
◎蓝天工程
市政府出台大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十大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提标改造、淘汰关停、拆炉并网和机动车减排工程四大类259项治理项目,2013年完成脱硫、脱硝、除尘等129项治理任务。
◎工业废气治理
完成电力、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脱硝改造项目12个,脱硫改造项目5个,除尘改造项目26个。
◎烟尘综合整治
市区拆除锅炉144台,并网锅炉房107处,实现并网面积720万平方米。截至2013年底,市区累计拆除燃煤锅炉4621台、并网面积3744万平方米,削减烟尘5918吨、二氧化硫5524吨、氮氧化物4612吨。开展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对198个锅炉房实施了规范管理。
◎油气回收治理
全面启动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年完成57个加油站、1座储油库和54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项目;完成西太平洋石化污水处理站等4个VOCs治理项目。
◎重污染日应急
制定《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日应急演练,建立重污染日监测预警机制,实时跟踪污染物变化,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机动车污染防治
全市10个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全部投入试运行,全年检测各类机动车辆近55万台。建成傅家庄区域和南关岭市体育中心区域两个环保绿标区,限行面积13.8平方公里,设置固定式抓拍设备49个,限行标志牌225套,移动式执法监控车辆4台。建成机动车环保监控中心,全市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检测数据和视频影像实现在线监控,形成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模式。
水环境保护
◎饮用水源保护
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制度,市政府出台了《大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大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2-2020年)》。强化饮用水源源头防护,推进完成岫岩县新甸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转运站建设。强化水源安全保护,对碧流河水库一级保护区桂云花乡段、北大河水库一级保护区实施围网封闭管理。消除饮用水源风险隐患,启动塔岭金矿尾矿关闭治理工程。
◎污水处理厂监管
加强全市29座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提高监测和现场检查频次。开展超标污水处理厂整治、污水厂上游企业排查,解决了春柳河一期无消毒设施的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评估,定期向新闻媒体披露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推行污水处理厂水质自行检测工作以及开展污水处理厂全过程(工况)监控试点,全市污水处理厂综合达标率达到95%以上。
重金属污染防治
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14个项目,通过国家对我市的重金属减排核查,确定全市重金属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组织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监测。
土壤环境保护
全面规范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建立了由环保、国土、土储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业企业关停并转、破产、搬迁后的场地监管,完成了7家搬迁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3家需进行治理修复的企业均提出了修复方案,其中2家治理修复工作已完成。
环境安全管理
◎环境应急
健全市、区县(市)、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三级管理体系,推进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指挥、专家决策、救援处置三大保障体系,研发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妥善处置4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其中大气环境污染事件3起,其他环境污染事件1起,事件预警等级均为四级。
◎危险废物管理
强化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的申报、储存、转移、处置、台账等全过程。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对737家重点源企业进行规范化考核验收,对800余家产废1吨以下的非重点源企业建立基础档案,全市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合格率97.9%,处置企业合格率96.3%。开展石化、造船等主要行业企业的示范建设。推进西中岛、庄河危险废物园区建设。制定《大连市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预案》和《大连市医疗废物收运管理方案》,全市县以上医疗机构产生的医废100%实现无害化集中处置。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和联单办理,全市办理网上联单2.1万份(次),安全转移危险废物14万余吨。
◎核与辐射管理
全面排查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持续开展以放射源、X射线探伤机使用企业为重点的辐射环境安全大检查,共检查放射源938枚、射线装置243台,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率100%。
自然生态保护
◎生态创建
完成《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完成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7个省级生态乡镇、101个省级生态村创建。金州新区向应街道在“发现2013中国最美村镇”评选中跻身十强。金州新区被环保部评为生态文明试点。普兰店市、瓦房店市通过了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至2013年底,我市涉农县(市、区)全部达到省级生态县建设标准。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启动9个乡镇(街道),58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其中6个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9个涉农区市县(先导区、经济区)、74个乡镇(街道)、598个行政村的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列入了国家项目库管理系统。加强汛期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对我市农村沿河(江)、沿湖、沿库区及地下水型水源地周边的养殖企业、养殖村、养殖密集区和流动养殖户进行清查并落实整改。
◎自然保护区建设
辽宁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为我国第32个、辽宁省首家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城山头保护区勘界立标和《鸟类图谱》的编制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大连市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联合举办了全市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大会,进一步完善野生鸟类保护联动机制。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区12个,陆域总面积221.5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
环境准入
全年审批新建项目4437个,总投资1708.4亿元,环保投资30.4亿元;验收竣工项目2549个,总投资610.4亿元,环保投资13.6亿元。大连市地铁一号、二号线二期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部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大连LNG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
环境信访
重视网上诉求民声,确保市民留言十个工作日内“落地有声”。汇总基层信访工作实践经验,编写《环境信访案例汇编》。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案件5415件,其中来电4934件、来访20件、来信15件、网上投诉446件。局长接待日接待来访1批2人次,办理省部级交办案件35件、市本级交办案件17件。全年未发生进京去省非正常访案件。
环境法制
《大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办法》经市政府第十五届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启动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联合大连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大连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单位178家。
环境监管
圆满完成十二运期间环境质量保障任务。对监测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内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51家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53家辐射工作单位的放射源转移活动进行严格控制,对142家高污染、环境风险隐患大的工业企业实施停产,对246家污染较大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对重点石化企业实施24小时驻场监管,实现了十二运期间PM2.5等四项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无霾天气出现的既定目标。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大连太平洋砖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取缔污染装置6套,改正环境违法问题7个(次),升级改造污染治理设施2台(套)。建立全市环境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推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备案,编制大型石化企业环境监察规范。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跨市界上游地区环境状况进行监察。开展绿色护考、水泥行业、千吨自建污水处理站企业、工业园区等多项专项检查和整治。全年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5.3万人(次),监察企业1.8万家(次),检查污染装置1.1万余台(套),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01件。
环境监测
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突发性污染事故等监测工作,全年获取监测数据约253万个。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实时报,完善10个国控监测子站和10个市控监测子站监测项目,20个子站均具备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PM2.5、臭氧等六项污染物的监测能力,3个流动监测站、4个路边站、1个灰霾监测站、1个空气质量超级监测站及27个噪声自动监测站建成并投入运行。定期发布饮用水源水质月报。全市环境监测系统整体通过辽宁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标准化达标验收。截至2013年底,全市重点监控企业共安装自动监控系统175套,其中144套采取市财力出资的社会化运行模式。
环境科研
《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研究》课题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大连市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研究》课题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大气颗粒物污染来源解析与防治对策研究》课题完成中期研究报告,启动《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与防控对策研究》。与日本北九州市签署了《大连循环产业经济区合作备忘录》,确定两市对循环经济推广、规划和人才培养等开展合作。全年接待来自美国、日本等国家7个团组42人次来访,就环保科技和环境监测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环境宣教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深入开展环境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全民环境素质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大连市2013至2015年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系统化实施环境教育奠定基础。组织开展“同呼吸共行动”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十余项,倡导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共同行动,切实履行好保护环境的责任。举办大连市十大环保人物评选活动,郝方林等十位为我市环保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物脱颖而出。开展2013海洋垃圾清除与调查公益活动等环保志愿公益行动近20项,参与人数达3万多人次,义务奉献工时9万多小时。开展环境友好创建活动,中山区泰山小学等20所学校被评为2013年大连市环境友好学校,大连沙河口区中小学生科技中心等三家单位被命名为辽宁省环境教育基地。
环境信息
继续推进环境信息一个平台建设,开展数据整合和资源共享。推出“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移动发布(查询)平台”智能手机软件,通过对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的实时动态评价、分析,实现对全市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方便百姓查阅。受理网上公众投诉咨询信息1795件。全年通过环保网站发布信息1718条,通过市政府信息报送平台报送信息250条,通过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838条。
注1.本公报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内容由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供。
注2.本公报文本可到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网站查阅,网址为www.dlemc.gov.cn;本公报中所涉及到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可到环境保护部网站查阅,网址为www.zhb.gov.cn/tech/hjbz/bz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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