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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为1600余户小微企业减免税收500余万元 | 来源: 点击数:693次 更新时间:2014/5/23 12:31:23 | 5月22日,瓦房店市在北三市地区率先启动国家有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宣讲。1600余家小微企业将获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本次实行的优惠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在前几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减半征税范围,扩大了优惠面。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财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测算,小微企业新政策实施后,瓦房店市国税局、地税局所辖1600余户小微企业,将减免所得税额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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