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市地税局公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
来源: 点击数:755次 更新时间:2014/5/21 12:15:07
    昨日获悉,为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市地税局在进户检查上做“减法”,在管理服务上做“加法”, 公布了第一批包括“小型微利企业资格核实”、“个人所得税财产损失备案”、“发票交验审核”等在内的24个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

    据悉,今年3月份开始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给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带来“大提速”。除全面推广发票网上申请邮政配送业务外,在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上,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停复业登记改为即时办结事项;对简易项目登记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工程金额30万元调高至200万元;扩大免填单业务范围;开通了企业所得税备案管理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的网上填报备案表的途径,同时取消税收管理员企业所得税备案到户审核环节,改为基层局窗口受理备案资料,当场出具备案受理通知书,由税政部门书面核对确认的方式,提高税务机关对备案事项确认登记工作效率,缩短纳税人办理备案申报时间。

    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表示,正在进行削减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调研工作,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3项,待减免税信息系统测试成功后,有望在近期实现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受理和批复。

    另外,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上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上门投诉等多种投诉渠道同时面向纳税人敞开,由专人负责纳税服务投诉相关工作,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在投诉调解完毕或者收到调解处理结果反馈后两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投诉人。

    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序号进户执法项目名称依据的规范性文件1小型微利企业资格核实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大地税函〔2009〕18号)2个人所得税销售大包干审批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大地税函〔2006〕128号)3个人所得税财产损失备案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大地税函〔2006〕128号)4个人所得税加速折旧备案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大地税函〔2006〕128号)5个人所得税弥补亏损备案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大地税函〔2006〕128号)6个人所得税投资者资产无偿用于生产经营备案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大地税函〔2006〕128号)7非居民享受税收待遇审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发〔2009〕71号)8非居民享受税收待遇备案《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发〔2009〕71号)9简易自开票信息变更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大地税发〔2011〕71号)10简易自开票资格撤销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大地税发〔2011〕71号)11发票交验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大地税发〔2011〕71号)12发票停售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大地税发〔2011〕71号)13恢复使用发票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大地税发〔2011〕71号)14发票缴销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大地税发〔2011〕71号)17使用冠名发票备案申报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13〕103号)18冠名发票印制申请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13〕103号)19冠名发票领用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13〕103号)20冠名发票交验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13〕103号)21冠名发票缴销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13〕103号)22邮政配送业务申请审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网上申请领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13〕170号)23邮政配送业务取消发放工作(实物完好)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网上申请领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13〕170号)24邮政配送业务取消发放工作(实物损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网上申请领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13〕170号)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健康档案”人人有 便民服务“一刻钟” 下一篇:守好大连海参这张“最后的名片”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