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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出内生资源 “立”起支柱企业 | 来源: 点击数:572次 更新时间:2014/5/19 11:09:40 |
今年104户大型工业企业695户中型工业企业纳入分立范围
在产业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微笑曲线”理论——产业链条上价值最丰厚的区域往往集中在产业链两端。制造业产业也不例外,其价值最为丰厚的正是“曲线”两端,即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开发、配套流通再制造服务等环节,这些都属于生产性服务业。日前出台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17年全市适宜分立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部完成分立生产性服务业工作任务,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
记者了解到,今年大连市104户大型工业企业和695户中型工业企业已纳入分立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在年底前分立完成。为何将生产性服务业从工业企业中分立出来?大连市服务业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工业企业分立生产性服务业也称为“二三产分离”,就是将企业内部运作的仓储运输、设计研发、检验检测、总集成总承包、贸易营销、专业配套服务等非核心业务从其主营业务(产品生产、制造)中分立出来,明显特征是劳务性质的业务从其主业中分离。“工业企业分立生产性服务业不是简单的业务‘分家’”,分立的目标是将非核心的服务业从工业企业中完全剥离出来,由生产型制造转向服务型制造,使其原本就很成熟和强劲的动能得以更加充分地释放,从原来的专门服务企业向服务企业、服务社会转变,实现社会资源重新整合——“分”出去的是企业的内生资源,“立”起来的是一个个全新的服务业支柱企业。
近日,大连市服务业委、地税局、国资委、经信委共同组成调研小组,选取重工·起重、热电集团、中船重工、华录集团、大化集团、橡塑机、棒棰岛食品等18家涉及装备制造、公用事业、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机械制造、食品加工6种不同类型大型国有企业,深入企业进行个案调研。结果显示,在18家企业中已经全部完成分立的两家、部分完成分立的11家、未分立企业5家。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我市将本着“不增加负担、有利于发展、分类实施”的原则,引导扶持具备分立条件的规模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把物流配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总集成总承包、贸易营销、专业配套服务等非主营业务从工业企业主体分立,注册独立的服务业法人企业。暂不完全具备分立条件的企业应采取内部独立核算,培育发展逐步分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对“散、弱、小”生产性服务业进行“产、学、研”整合重组,培养发展30家有实力、有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
为充分调动工业企业分立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性,在《辽宁省推进工业企业分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手册》的基础上,我市正在积极研究,对我市分立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采取相应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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