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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作用 | 来源: 点击数:636次 更新时间:2015/3/3 8:02:25 | 日前,市纪委组织25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述职。去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在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中,退出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05个,移交非纪检监察业务事项78项。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业务外的党务、人事和执法等其他工作。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有力遏制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案件查办工作呈现递增新态势,受理信访、初核、立案和处分数同比有较大幅度提高。认真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多占经济适用房等违纪违规问题,规范从政行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常念“紧箍咒”,常打“预防针”。
按照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工作安排,我市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将从设置体制、运作机制特别是监督执纪工作成效,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专注监督执纪问责,避免了“派”的无力和“驻”的制约,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同时,督促驻在部门强化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力量,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业务管理,特别是市纪委加强对派驻机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查办案件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统筹安排派驻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和培训,切实将派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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