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我市将重点查处4类毁林建房案件
来源: 点击数:1141次 更新时间:2014/4/27 10:25:29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种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占用征用林地,新农村改造项目占用林地建房,农业开发养殖项目占用林地建房,厂房、学校等其他项目占用林地建房等。记者昨日从市林政稽查部门在普湾新区炮台街道开展的森林法规宣传活动现场了解到,今年,我市将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并重点查处以上4类毁林建房案件。

    据了解,在我市一些农村地区,在自家承包的林地内毁林盖房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不少当事人竟然不知道自己违法了。昨日,记者在普湾新区石河街道华农村采访时就遇到了这样一位农户,夫妻俩在山脚下承包了一片果园。为了改善家里的住房条件,去年,夫妻俩毁掉了一部分林地,并在果园里盖起了房子。今年4月份,当地的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并来到现场进行了查处。

    据市林政稽查大队大队长费长友介绍,最近几年,我市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类似情况。根据我国《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劈山毁林建房,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属于违法行为。就算是承包的林地资源,也不允许随便改变林地用途。为此,我市逐年加大对涉林刑事案件查处力度。2013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办涉林刑事案件70余起、行政案件185起,刑事拘留27人,逮捕13人,取保候审60人,网上追逃5人。

    为有效查处各类毁林建房案件,市林政稽查大队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身边的毁林行为。举报电话:84361913。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民生银行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26.76亿元 下一篇:严惩医院内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