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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实行代码信息自愿年报等事宜的通告 | 来源: 点击数:714次 更新时间:2014/3/24 11:52:26 |
关于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实行代码
信息自愿年报等事宜的通告
关于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实行代码信息自愿年报等事宜的通告
各类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减政放权”的指示精神,提升我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提高质监工作服务效能,依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4]17号)文件,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实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自愿年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实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自愿年报。组织机构可登录“组织机构代码网上业务受理系统(www.dlid.org.cn)”进行代码信息年度申报,组织机构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换证管理。为确保组织机构顺利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保持我市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基础信息保障,依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0号),组织机构的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地址信息发生变更时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组织机构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原颁证机构办理换证登记。
三、加强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管理。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原颁证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咨询电话:82740120 82740220 82740320 82740420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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