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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首次公布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630项行政审批事项之外无审批
来源: 点击数:636次 更新时间:2014/11/14 12:51:57

    11月12日,省政府首次正式对外公布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经过三轮审核,共汇总形成了省政府各部门保留的63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其中,499项列入《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年版)》,78项初审事项列入《省政府部门审核转报事项目录》。此举标志着省政府各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是政府权力清单的核心。此次省政府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依法确权、规范行权、公开晒权”的原则,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在部门清理自查基础上,以合规性审查为主开展初审,确保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省编委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以合法性审查为主,逐项进行二审,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定性准确、设定合法,做到“法无授权则禁入”。省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决策咨询委员会对《清单》征求意见稿,以合理性审查为主实施三审,确保最大限度地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经过三审后,我省对各部门报送的924项行政审批事项,在剔除定性不准、分类有误的229项和取消下放65项事项的基础上,汇总形成了省政府部门保留的63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53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由相关部门加强规范管理,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取消下放。清单公布后,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置行政审批事项。

  据透露,此次公布的《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只是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加快“三单一网”建设: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编制“权力清单”,清单之外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法定责任必须为”原则编制“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原则编制“负面清单”,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同时,加快建设省、市、县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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