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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新政缩小核准范围力促投资增长 | 来源: 点击数:591次 更新时间:2014/7/28 7:58:41 | 在最新出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最大限度地下放核准权限、缩小核准范围。积极探索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国家禁止、限制和核准后方可建设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
此外,还将探索项目审批核准与前置要件分离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减少和取消前置审批要件,对于国家没有明确要求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前置要件的审批事项,一律放在审批核准后、开工前完成。积极探索项目审批核准相关审批事项并行审核办法,防止互为前置条件。全面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强服务。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项目,严格规范备案机关的行为,禁止变相审批。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范围之外或地方自行扩大管理权限的,将一律取消或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将选择性承接能够发挥老工业基地传统产业优势、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丰厚度的产业和项目。积极拓展欧美,扩大招商地域,瞄准世界500强、行业100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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