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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2大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资本放开 | 来源: 点击数:618次 更新时间:2014/7/17 8:19:35 | 近日,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发布《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社会资本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破除投资体制障碍,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参与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具备引入社会资本条件的公共服务领域。凡国家政策没有限制的领域、行业,对社会投资全部放开。
《意见》明确了对社会投资率先开放的12个试点领域,包括地铁、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道路、垃圾固废处理、污水处理、供热供电供气、养老、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与人民生活关联度较高的公共服务建设及民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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