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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建立“约谈”制度强化廉政监督 | 来源: 点击数:645次 更新时间:2014/7/10 11:58:23 |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问题,切实加强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市总工会近日出台了《市总工会纪检组长约谈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暂行办法》,建立了以纪检组长约谈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方式预防和遏制违纪违规行为的新机制。
《办法》明确了约谈对象、时间、内容和程序,规定纪检组长或副组长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至少进行两次约谈。《办法》指出,约谈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两种形式。约谈前要下发通知书,约谈对象做好准备工作。约谈时,安排专人做好谈话记录。约谈结束后,督促约谈对象或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及时跟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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