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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黑名单制度应是最权威的“高压线” | 来源: 点击数:560次 更新时间:2014/6/13 8:30:29 |
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幕式上,相关部门表示:要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不讲诚信者付出高昂的经济和声誉代价。
当下类似的名单也不少,尤其是针对食品安全的认证已经很多了,诸如:QS认证,ISO22000、HACCP、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等等。可是,面对这么多的认证,食品安全问题还是接连发生。为什么?主要是许多认证竟然可以买卖。笔者试着在网上搜索“有机食品认证服务”,可以找到很多咨询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宣称可以代理有机食品的认证,还表示在一定时间内能够完成现场检查及产品检查工作,并拿到相关认证证书。对于这样的名单,有或者没有,对于消费者已经失去了意义。如今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关键是这个名单首先要让消费者信服。
“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后,就要让其成为食品安全的一个“高压线”,体现出名单的严肃性,加大对“涉黑”食品经营违法者的惩罚力度。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一个原因就是相关部门对违规违法者的惩罚力度太小,罚款多是“象征性”的。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应该对进入黑名单者加大处罚力度,从严从重予以刑事、经济处罚,使违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在“红、黑名单制度”的基础上,还要加大监管部门的落实机制。近年来,发生的三鹿奶粉、双汇火腿肠、地沟油、毒豆芽、墨汁粉条、染色花椒等食品安全事件,无一不与质检、监督部门管理失职有关。实行了“红、黑名单制度”后,会不会有一些企业为了进入“红名单”、从“黑名单”上消失向相关部门进行贿赂?暗中权钱交易?可见,监管部门如何落实“红、黑名单制度”,让制度发挥实效是关键。
食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要经历一个长长的链条,任何一个环节出了纰漏,都可能出问题,因此,食品安全不能完全依赖“红、黑名单制度”。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必须正视现实的复杂性,不能认为靠一个“红、黑名单制度”就全部解决。在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基础上,要用法律制度引导企业公平竞争,激发正能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红名单”上的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让“黑名单”上的企业不敢、不能挑战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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