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年内新发展企业29942户,全市企业总数181104户,注册资本15206.8亿元;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57户,实有3745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3391户,实有373228户。每千人拥有企业31户,高于全省14.7户、全国16户的平均水平。全市每天新增企业近百户,缓解了经济下行压力,有效推动了创业就业。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89.6%和85.6%,高于省政府考核指标9.6和5.6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居全省第一,激活休眠企业14000余户,2.2万余户违规企业,被依法列入异常名录,2278户企业改正违法行为被移出名录,抽查企业6962户,821户因弄虚作假被列入名录。
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经营异常信息载入信用档案,通过信息公示、数据开放和信息服务,实现部门联合惩戒和大数据监管,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的社会信用共治机制。
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
积极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二手车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整治。殡葬祭祀用品市场整治成效突出,检查市场140处,经营业户3350户,发现违规经营240户,全部责令下架。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认可。全市无证照经营率同比下降0.26%,广告违法率同比下降0.35%,各区市县均被认定为无传销区市县。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完成个体户转企升级3903户,数量居全省之首。有效注册商标达到5万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2件,驰、著名商标974件,驰名商标86件,数量居东北之首。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通过考核验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322件,主债权额208.5亿元;受理各类合同争议调解121件,涉及争议金额1799万元;培育发展 “守重”企业1924户。命名1100多户“十星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道德信贷”等帮助企业融资160余亿元。
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年内抽检各类商品885批次,下架不合格商品货值161.1万元;建立流通领域重要商品动态监管档案29893户,覆盖16大类64种商品,一户一档,纳入基层日常监管;复检复核141家“放心消费示范店”对不符合标准的27家予以摘牌。开展对儿童用品、农村市场商品、车用燃油、家用燃气灶具等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52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9566户,抽检商品259批次,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开发运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库”。创新“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汇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2.3万余条,包含商品生产经营单位、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状况、检测项目、不合格项以及消费提示等数据和内容并定期更新,消费者登录大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即可按行业、商品类别、商标、生产单位4种快捷方式查询。
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专项治理旅游、汽车、银行、电信、供热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对公用事业领域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调查,走访企业244家,行政约谈83次,查纠合同格式条款10条,下达行政建议书、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制定《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组织118家企业推广。
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市场经营主体1514户,约谈22户,查处违法经营行为27件,推行格式合同文本398份,发放宣传材料1046份,汽车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医疗行业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查办加价销售汽车,强制消费者到指定银行、保险公司贷款投保,药品购销商业贿赂,公用事业领域利用独占地位和垄断优势强制消费等不正当竞争案件88件,查扣涉外侵权商品1100件(个)。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项行动。检查市场145处,经营主体3785户,查处商标侵权、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案件43件,实施行政指导252次。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加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建档15535个,通过工商电子连接标志申请489 件,开展“红盾网剑” 专项行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6件,责令整改关停46家,调解网络消费争议43件。
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501户次,抽检肥料、农药、农机具、农膜124批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0件,扣押假冒种子1700公斤,没收违法农药 200箱。
强化广告市场监管。监测广告15664条次,处理转办违法广告诉求1209件,发布《广告监测警示公告》四期,曝光典型违法广告23件。开展节日促销广告专项检查,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执法人员500余人次,保障节庆和大型活动期间广告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消费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发展“12315”五进企业290户,建立“一会两站”465个,构建遍布城乡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去年以来,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诉求530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0多万元,有效化解了大量消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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