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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537次 更新时间:2016/1/22 8:26:40 | 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据悉这是联合部门最多的一份联合惩戒备忘录。
据介绍,备忘录将目前就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措施进行了汇总、梳理和明确,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对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领域和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从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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