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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不能成为被强制“转卖”的对象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23次 更新时间:2016/1/19 13:31:43
    一周来,百度“贴吧”事件持续发酵。事件起源于日前知乎网友“蚂蚁菜”通过网络发布的一段求助声明。
    声明中,“蚂蚁菜”称自己系百度贴吧血友病吧原第二大吧主,但百度方面却单方面撤除了其吧主职务,空降官方吧主并撤换了吧务组成员,其多方反馈情况未果。1月11日,百度官方回应已介入调查。
    贴吧是百度公司结合搜索引擎建立的一个在线交流平台,以便把对同一个话题感兴趣的人们聚集在一起,方便地展开交流和互相帮助。虽然贴吧的产权属于百度公司,吧主仅享有免费使用权和对成员的管理权,但百度方面基于商业需求,未经吧主同意擅自将贴吧转卖的行为很不妥当,甚至是违反契约伦理的失信行为。
    对于贴吧的所有权,在贴吧协议中写得很明确,其中规定,百度贴吧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百度公司。但这并不必然得出百度公司可以未经吧主同意私自转卖或解散贴吧的结论。当互联网公司向用户提供免费服务平台,并以此吸引关注和流量时,同时也承担着相应义务,即在没有重大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其应确保用户能够正常使用账号,能够正常享有管理员的“职权”。譬如,公司转变运营方式,不再提供免费服务,或者公司运营不善而倒闭时,那么,在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再向用户提供有关服务。否则,在正常的经营运行过程中,肆意改变原来的方针,解散交流平台,或者未经原“管理员”同意而引入其他管理员,是言而无信,不遵守规则,丧失底线的体现。
    互联网用户都知道,当注册免费邮箱,注册微博、微信、QQ等免费社交工具,组建交流群时,可能会担心有朝一日因互联网公司倒闭而无法使用相应工具,或者变免费为收费而增加使用成本。使用者可能因为免费使用邮箱、交流工具等不得不承担接受广告推送的成本,但基本不会担心注册并正常使用的账号无法使用。否则,正在使用的邮箱因为他人看中该账号而被强制注销转卖,自行组建的交流群因为名声鹊起而被他人强行加入,甚至被他人强制接管收购,必将出现非常混乱而荒唐的局面。从根本上扰乱了互联网领域的正常秩序,无利于互联网社会正常发展。能够做出如此行为的公司给用户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和不安全感,是完全无视用户正当权利,为了利益而出卖用户的流氓做法。
    擅自转卖贴吧的行为还可能涉嫌侵犯贴吧成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特别是一些为共同兴趣爱好组建的贴吧,或者如血友病吧等疾病类贴吧,既包含有吧友的个人信息,又存贮或显示着每个吧友的病情和治疗方法,这些内容均属于应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虽然网友注册使用贴吧代表其默认互联网公司可知晓其必要信息,但并不代表网友希望他人知道该信息。尤其是,本来是免费交流平台的贴吧变异为可以竞价购买的商品时,在鱼龙混杂的局面下,该平台极易沦为骗子行骗的帮凶。简而言之,强制“转卖”贴吧相当于留存消费者信息的商家将该信息打包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话,就会因为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而触犯刑法。
    正如有观点指出的那样,未经原贴吧吧主同意,强行引入所谓专业机构管理贴吧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突破诚实信用底线的失德行为。相关公司在追求利益的同时,还是应三思而行,勿因蝇头小利而饮鸩止渴,以致丢失公信和形象,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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