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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主体责任“挺起”监督责任“担起”发展责任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435次 更新时间:2015/12/18 8:03:19 |
中央颁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意义重大而深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带着敬畏学、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深刻领悟、主动自查、自觉提高。
“扛起”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敢于担责。要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名普通党员,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违纪违法现象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存在信访举报和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干部,决不姑息偏袒。直面问题、主动担责。党委一把手要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做到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要定期排查党员干部“四风”和不作为、不担当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开列“负面问题清单”,坚决整改。多措并举、善于担责。要综合运用制度、监督、问责等多种手段,举起“高线”、亮出“底线”;综合运用党委各项教育职能,筑牢思想防线和道德防线;综合运用各方文化资源,把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推进全区以“资源共享、各展所长”为主要理念的区域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挺起”监督责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纪在法前、敢于履责。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把纪律挺在前面,执行到位。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要协助党委加强作风建设。关口前移、全面尽责。要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融入全区理论中心组学习、融入党员干部年度培训、融入区域廉政文化建设。要敢于揭短亮丑,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1+X”警示教育,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担起”发展责任,以清廉形象凝聚强区合力。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使全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清廉、务实、为民,承担起发展责任。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发力,全力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的增长点。在激活要素上发力,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激发区域发展活力。在扶持创新创业上发力,把鼓励支持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推动创新。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发力,加大民生投入,加快构建均等化优质化公共服务体系,让百姓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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